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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马店失业人员登记、确认手续

08-24     浏览量:177

办理条件:

1.城镇年满16周岁,从各类学校毕业、肄业未就业的;

2.从企业、机关、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;

3.个体工商户业主、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破产停止经营的;

4.承包土地(林地)被征用,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;

5.军人退出现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;

6.城镇刑满释放、假释、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;

7.其他失业人员。

办理材料:

1.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原件2份;复印件2份。

2.身份证复印件2份;

3.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申领表原件1份;

4.2寸照片原件2份;

5.就业失业登记表原件1份;

6.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2份;复印件2份

办理流程:

办理时限:15个工作日

办理费用:不收费

办理地点:

地址: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咨询电话:0396-28330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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