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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马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办理指南

08-24     浏览量:88

申请条件:

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到龄的离休人员及退休人员(县处级及党群口由市委组织部审批)。获得全国、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和科学技术进步奖(主要完成者)。工作人员因公致残、死亡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。

申请材料:

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审批表,档案及档案材料复印件,谈话记录,主管部门离退休报告,离退休时工资审批表;表彰荣誉证书、科技进步奖证书的原件和享受特殊(重大)贡献待遇审批表。

办理流程:

1、单位填写离退休费等相关审批表并盖章。

2、报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审核盖章。

3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盖章。

办理地点:

工资福利科

地址:驻马店市驿城区健康路476号

联系电话:0396-2886533

办理时限:

1、当月到龄退休当月办理。

2、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当月报当月办理。

3、享受特殊(重大)贡献待遇的全年受理材料,定期到省人社厅审批(省厅随到随办,需研究的25个工作日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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